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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与方法:反思中国法律史研究 收藏
简 介:中国法律史研究往何处去?法律史研究如何在方法论上创新?这是近年来法律史学界共同关心的问题。本书作者出身法学,又在专业史学刊物任编辑多年,对法律史研究的现状与趋势有较为深入的观察。书中对法律史研究的“法学化”和“史学化”取向、法律文化研究的力量与弱点、社会科学方法的引入和运用等问题做了较为深刻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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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的民事法源 收藏
简 介:陕甘宁边区法制占据独特的历史地位,它在很多方面并未遵循晚清、民初及国民政府时期一脉相承的法律现代化道路,而是另辟蹊径,其理念与实践对新中国法制影响极大。认识这一时期的法制,对其法律渊源进行考察是一个理想的切入口。司法档案显示,陕甘宁边区民事审判中主要援引的法源包括国民政府六法全书、边区政策法令、习惯、情理及法理,呈现民事法源的多元格局。在强调“司法服务于政治”的边区,民事司法完成了其作为治理工具的历史使命,但若以法律现代化的眼光视之,则缺乏现代法治所要求的“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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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与方法:反思中国法律史研究 收藏
简 介:中国法律史研究往何处去?法律史研究如何在方法论上创新?这是近年来法律史学界共同关心的问题。本书作者出身法学,又在专业史学刊物任编辑多年,对法律史研究的现状与趋势有较为深入的观察。书中对法律史研究的“法学化”和“史学化”取向、法律文化研究的力量与弱点、社会科学方法的引入和运用等问题做了较为深刻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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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拒绝的继承:民国司法现代化及其留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遗产 收藏
作者: 谭安(Glenn Tiffert) 胡永恒 译 出版时间:2016年10月
出处: 中华民国史研究(第2辑):民国时期的法律、社会与军事
简 介:关于1949年的中国革命,已故当代法学家蔡定剑曾评论道: 如果对旧法统采取总体上摧毁,而对法律抱着可以继承的态度,而不采取批判一切、蔑视一切的态度,对具体法律具体分析,一些法律的基本理念,如正义、平等、公正、法律权威、尊重法律、诚实、守信等等,给予保留下来,一些解决纠纷的具体规则、程序继承下来,新中国法制建设的起点就不至于如此低,恐怕后来也不会遭如此劫难。 蔡的假设揭示了一个重要的历史问题:我们如何将1949年革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编进中国历史?毕竟,长期以来学者都承认民国现代化对中国法律理论与实践的典范转换有所贡献。然而,与蔡一样,他们倾向于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体系与其民国时期的前身脱钩,而将其谱系追溯至传统中国、中共早期以及苏联的法律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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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锡五审判方式:被发明的传统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青年学术论坛(2013年卷)
简 介:当代中国虽然在总体上走向现代法治,但来自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影响仍不容忽视。有学者将革命根据地法制传统与中国古代法律传统、西方法治传统并列为当代中国法制的三大传统,这一评价大致公允。而在革命根据地的法制遗产中,最为人所津津乐道的就是马锡五审判方式。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一直在中共的主流意识形态中被作为榜样和典范而不断宣传。在法学研究中,它也被视为革命根据地法制的标志性内容而反复加以探讨。不过,随着时代的变化,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的主流也经历了一个较为明显的转向,即革命史话语中众口一词的褒扬到现代化话语中的反思和批判。近些年来,随着司法界“调解热”的兴起,马锡五审判方式作为一种可资借助的历史资源而被频频援引;在法学界,伴随对西方现代法治的质疑和对“本土资源”的重视,以及对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表现出来的极大热情,马锡五审判方式更是成了法学研究中的一个高频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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