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大数据开放共享标准体系建设研究
摘要
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一个国家的数据共享开放程度,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国家数字经济竞争力的决定要素。目前我国国家大数据开放共享平台正处于构建之中,各地开放数据平台存在标准不统一、元数据信息匮乏、数据集描述不全面、缺乏可机读格式、互操作水平低等问题,使数据价值难以被有效挖掘利用。推动数据开放共享,提升应用效率,关键在于建立健全标准和规范。本文通过实证调研与系统比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大数据开放共享标准建设的主要领域和地方实践进行重点研究,客观剖析大数据开放共享标准的发展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问题思考和建议,为加强大数据开放共享标准顶层设计,发挥标准在规范市场、强化管理、引导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提供参考。
作者
连玉明 教授,博士。现为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副主席,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连玉明教授是中国著名城市专家,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基于大数据的城市科学研究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主任。研究领域为城市学、决策学和社会学。他研究提出的“城市价值链理论”被誉为世界三大竞争力理论之一。曾担纲北京2008年奥运功能区发展规划首席规划师、北京奥运中心区环境建设总规划师、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奥运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顾问。主要代表作有《城市的觉醒》《城市的战略》《城市的智慧》“新城市主义三部曲”。连玉明教授也是大数据战略专家,兼任贵阳市委市政府首席战略顾问,大数据战略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数权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代表作为《块数据》《数权法》《主权区块链》“数字文明三部曲”。主编出版《数典》和《大数据百科术语辞典》(20卷)是全球首部全面系统研究大数据标准术语的多语种智能化专业工具书。
张涛 ,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铜仁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
宋希贤 ,贵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院副院长,贵阳智能大数据发展应用研究中心主任,铜仁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
龙荣远 ,贵州大学贵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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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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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大数据开放共享标准建设的重要意义
- (一)大数据开放共享标准体系建设是抢占大数据规则创新制高点的重大战略
- (二)大数据开放共享标准体系建设是实现数据流通、释放数据价值的重要基础
- (三)大数据开放共享标准体系建设是决定数据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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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国内外大数据开放共享标准体系建设现状分析
- (一)主要发达国家大数据开放共享标准体系建设现状
- 1.美国大数据开放共享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 2.英国大数据开放共享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 3.欧盟大数据开放共享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 4.日本大数据开放共享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 (二)中国大数据开放共享标准体系建设现状
- 1.中国大数据开放共享标准体系建设总体情况
- 2.广东省大数据开放共享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 3.四川省大数据开放共享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 4.浙江省大数据开放共享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 5.山东省大数据开放共享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 6.贵州省大数据开放共享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 (三)中国大数据开放共享标准体系建设的问题分析
- 1.现有标准主要局限于政务领域,社会数据开放共享标准有待研制
- 2.现有标准主要涉及技术领域,缺乏对相关主体利益关系的规范
- 3.现有标准互补性弱、衔接度低,具有普遍共识的标准体系有待完善
- (一)主要发达国家大数据开放共享标准体系建设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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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大数据开放共享标准体系建设的主要领域
- (一)基础标准
- (二)数据采集标准
- (三)数据处理标准
- (四)数据开放元数据标准
- (五)数据分类分级标准
- (六)数据安全标准
- (七)数据质量标准
- (八)数据确权标准
- (九)数据流通标准
- (十)数据定价标准
- (十一)数据应用标准
- (十二)数据开放管理标准
- (十三)数据共享平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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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大数据开放共享标准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 (一)探索社会数据领域标准体系建设,为推进社会数据开放共享提供激励机制
- (二)研制规范相关主体利益的大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开放共享和数据交易市场
- (三)统一规划数据开放共享标准体系,促进不同领域数据开放共享标准相互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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