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农村不同民族儿童照料对非农就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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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赛
董晓媛
著
出版时间:2017年01月
关键词:
西部民族地区
农村儿童照料
育龄妇女
非农就业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No.8·2017):社会保障反贫困
简 介:在中国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越来越多的农民从事非农劳动,农村家庭中的工资性收入逐年提升,2013年的工资性收入已占农村家庭全年纯收入的45.25%。少数民族家庭中的已婚女性尤其是0~5岁孩子的母亲因承担了照料儿童、老人和病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日常生活的重担,其农业劳动或非农劳动收入相对较低。很多国际研究证实,如果以家庭为单位,所有的生产性活动(包括家务、照料和市场参与)都被纳入考虑范围,女性的工作量大于男性。对家庭的照料不仅限制了女性的劳动力市场参与和职业选择,还减少了她们在职培训和向上流动的机会,并影响她们的工作表现,其也是导致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性别分割和性别工资差异的主要原因(Elson,1999)。在大多数国家,对相关个体和家庭特征限定后发现,有一个5岁以下的孩子意味着母亲每天的照料时间要增加1.0~2.8小时,而有一个较大孩子(5~17岁)意味着母亲每天的照料时间增加0.1~1.0小时。在传统的家务分工理念下,已婚男性更多地将时间分配给市场工作,而已婚女性更多地承担家务尤其是儿童照料。和城镇相比,我国西部地区的农村因少数民族特殊优惠的计划生育政策和幼儿园等公共服务发展滞后,已婚女性用于儿童照料的时间要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本文拟使用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民族经济研究室和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联合调查的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家庭调查数据(Chinese Household Ethnicity Survey,CHES 2011),围绕不同民族农村家庭的儿童照料对其父母非农劳动参与的影响,进而减缓家庭脱贫这两个方面加以分析研究。具体而言,本文的研究对象是西部农村不同民族家庭中拥有0~5岁儿童的母亲和父亲。研究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是不同少数民族农村家庭0~5岁儿童父母的非农劳动状况及比较;二是不同少数民族农村家庭0~5岁儿童父母非农就业的地域比较;三是因儿童照料影响到父母非农就业进而对农村家庭贫困的影响;四是将2013年民族地区县级调查数据与2011年相比较,得到少数民族农村家庭0~5岁儿童父母的非农就业在幼儿园大力发展下的改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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